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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广东金融学院第十四届“幸福杯”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04-02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

为了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,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,增进友情,弘扬中国国球顽强拼搏精神,带动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加“健康之家”建设活动,现举办广东金融学院第十四届“幸福杯”教职工乒乓球赛。

 

一、主办部门:校工会

二、承办部门:体育教学部、校乒乓球协会

三、比赛时间:2018年4月23日(小组循环赛)下午16:3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4月24日(淘汰赛)下午16:30

四、比赛地点:校乒乓球馆

五、参赛单位:各工会小组

六、比赛办法:

1、比赛项目:团体赛

2、 报名时间:4月2日—4月19日截止,具体参赛队员名单(见附件报名表),请各工会小组发邮件到体育教学部江炬老师邮箱里。

3、抽签时间:4月20日上午10点在工会办公室进行抽签。

4、比赛规则:

(1)团体赛各参赛队由领队1人、男队员2-5人、女队员2-5人组成。(注:报名时请附领队联系电话)

(2)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,各小组以循环赛的形式进行,小组赛前2名进入甲A组、其他小组进入甲B组;第二阶段为淘汰赛,甲A组、甲B组分别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决定第二阶段所在位置,以淘汰赛的方式分别决出前八名。

(3)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赛制为5场3胜,打满5场,每位上场队员可出2场,出场顺序为:男单、女单、混双、男双、女双。第二阶段淘汰赛甲A组赛制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一致,但无需打满5场;甲B组赛制为3场2胜,出场顺序为:男单、女单、混双,每位上场队员不能兼项。

(4)本届团体赛根据上届比赛结果设4个种子队:1、经济贸易学院 ;2、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 ;3、校办联合工会小组;4、会计学院。

5、比赛采用国家最新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,比赛中出现争议由裁判长以及仲裁小组裁定。

6、比赛裁判委员会组成:

      裁判长:王晓燕

技术裁判:江炬、王红震

仲裁委员: 李国岳、崔颖、张泳华

裁判员:校乒协学生

七、奖励:

(1)对获得团体赛甲A组、甲B组前三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,四至八名的参赛队颁发锦旗;

(2)对获得团体赛甲A组、甲B组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奖金,其余参赛队均颁发鼓励奖;

(3)对所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均颁发纪念奖品。

八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补充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广 东 金 融 学 院

教职工乒乓球赛组织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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